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关于2019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准确、详实地报送我校2019年度的相关科研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数据统计的范围
(1)此次统计的科研数据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参与数据上报单位:所有教学单位、科研处、人事处、计财处、研究生处、实验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各科研机构及平台等。
喀什大学2019年度科技、人文社科统计数据及材料收集单位 |
序号 |
表名称 |
数据来源部门 |
备注 |
1 |
人力资源类情况表 |
人事处 |
主要是新入职、职称、职务等更新情况 |
2 |
科研经费情况表 |
计财处、人事处、实验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等 |
科技(表二)、人文(表三)经费情况表里的各相关数据 |
3 |
科研机构情况表 |
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平台 |
科研处审核、汇总、上报 |
4 |
科研项目情况表 |
各项目负责人、学院、科研处 |
科研处审核、汇总、上报 |
5 |
科研、学术交流情况表 |
各学院 |
科研处审核、汇总、上报 |
6 |
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情况表 |
科研处 |
|
7 |
科研成果情况表 |
各学院 |
科研处审核、汇总、上报 |
8 |
出版著作情况表 |
各学院 |
科研处审核、汇总、上报 |
9 |
科研成果奖励情况表 |
科研处 |
|
10 |
科研期刊调查表 |
学报编辑部 |
科技类统计表10 |
二、科研数据统计的内容
人员信息情况、科研活动机构情况、科研项目情况、科研经费、科研交流情况、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出版科研著作情况、科研成果奖励情况。
三、数据上报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阶段。(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5日)各学院、相关行政单位,请在1月15日之前将各自的数据采集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科研管理科,需要填写的表格见附件,理科单位要填2019年理科单位科研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共有4个工作表),文科单位要填2019年文科单位科研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共有3个工作表)。行政单位按照教师的获得立项的项目的学科归属填写文科或理科表格。电子版发送至1517940652@qq.com。请参与报数据的各单位指定专人填报数据,并填写《喀什大学科技、社科统计数据填报人员联系表》(附件3)一并提交便于数据审核时联系。
第二阶段:系统填报阶段。已安装统计系统的继续在那个系统里录入即可(人文社科统计系统要打补丁,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管理软件一栏(https://www.sinoss.net/guanli/glrj )中下载)。若还没安装过统计系统,人文社科统计系统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管理软件一栏(https://www.sinoss.net/guanli/glrj)有发布当年的新版本。阅读压缩包里的用户手册,安装完后再访问http://localhost:8080/school登录人文社科统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科技统计系统请在科研管理群文件里下载安装或到科研处拷贝安装后可录入相关信息。
第三阶段:科研处数据编辑、审核--数据校验-数据汇总—数据上报。
四、填报要求
此次上报的数据务必要保证准确、完整,各单位负责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把关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到无遗漏。若科研处在上报自治区的工作中出现数据有误,影响整个学校上报数据的进度,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填报注意事项
1、科学活动人员情况表的人员统计范围的界定:可以简单理解为一表统计的人员,为所有在岗在编的教师、教学服务人员、研究与咨询工作服务人员(含科研处、教务处、图书馆)和其他技术职务人员、辅助人员(如科研秘书、辅导员,不含机关行政人员,如校办、工会等)。表里“R&D人员”是指本年度从事研发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管理和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服务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10%及以上的人员。
2、表一“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栏)这个人员指图书馆的所有在职人员,所有人员的学科都按现从事学科填报,与毕业专业无关。
3、非社科活动人员(如理工科教师)的社科项目、成果只要是社科类的项目、工作量、经费、成果,都在社科统计调查范围内,须录入到社科系统中进行统计。由于社科信息系统数据结构的关联性设计,录项目、录成果都需要先录负责人或作者,为此,须先录入其人员信息,人员学科可都选为“管理学”,或项目所对应的学科。但是,务必要设为“不统计”。 之后,正常录入其项目、成果(包括项目工作量、经费情况)即可。
4、高校科技、社科统计调查的是在高校范围内发生的与R&D科研相关的一切事项。原则上,只要是科研项目(包括校内课题),无论有无经费,其项目数、工作量投入情况,都在统计调查范围内。对于经费而言,没有就填“0”。对于成果来说,即便是“无依托项目”的研究成果,也是要录入并进行统计的。
5、教学、教改类项目不在统计范围内,因为教学、教改不属于科研。其项目、成果一概不要录入,发现有以前录错的,就及时删掉。删掉项目后,会造成3表的上年结转与往年结余的不平衡,为此在交表、审核时应进行必要的说明。
6、国家各类基金重大招标的子课题,有明确的子课题立项书的,需要录,来源选其他。据悉,国家艺术基金的课题均为创作类,不属于科学研究活动,因此不录入、不统计,已在系统中录入的,应设项目状态为“已撤销”,同时将经费结余清零。
7、认定政府类项目、成果的级别的方法是:看立项证书或奖励证明上盖的 “章”,如果是部委级,须盖“国徽章”才能算。如果是省级,须盖“省政府”章。比如 “某某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通过网络搜索可得知,招标单位“某某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那么如果盖的是它的章,则属于“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项目”。总之,决不能单看名称就认定为部级、省级项目(已经过认定的部级奖项除外)。
填报过程中若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咨询科研处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六、联系方式
木尼尔丁:18099987270289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