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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历年校内课题、组织2019年立项校内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0-04-23 14:11  

各学院、各单位:

为督促教师及时完成已到期的校内课题研究工作并积极开展2019年立项的校内课题研究活动,进一步提高校内课题完成质量,科研处将组织对2015、2016、2017年立项,且研究已超期未完成的校内课题进行集中清理工作和2019年立项的校内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喀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校内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项目为2年,重点及博士专项2-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半年。2019年度,我处已对2015年以前学校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项的各类项目进行了清理。若还有遗漏项目没办理结项,或未能提供结项证明材料的,今后我处不再受理这类项目的结项、报账业务,一律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到计财处退还已借的项目资助经费。

二、本次清理工作的主要范围为2015、2016、2017三年内立项的校内课题。请以上三年立项的校内课题负责人在2020年9月25日之前按照《喀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申请结项,提交《校内课题结项审批书》等相关结项材料。科研处审核通过、符合结项条件的课题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办理该项目经费的报账业务。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凡被撤项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资助经费。

三、2018年立项的校内一般和青年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申请。若项目研究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有正当理由的,可申请延期,并在项目到期前1个月填写《喀什大学校内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由学院签批意见后,向科研处提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四、2019年立项的校内课题已进入研究状态,请项目负责人于5月15日前完成《喀什大学校内课题经费预算申请表》的填写,提交科研处并签订《经费使用合同》,领取立项通知书。

校内课题在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和职称评审等方面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对校内课题立项、研究和结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今后校内课题管理实行项目中期检查和集中答辩结项,请各学院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处工作。

联系人:木尼尔丁电话:2899202

 

相关表格请查看附件:

1.《喀什大学校内课题结项审批表》

2.《喀什大学校内课题成果鉴定书》

3.《喀什大学校内课题中期检查表》

4.《喀什大学校内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喀什大学校内课题经费预算申请表》

附件【校内课题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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