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社科类项目结项率,科研处拟对2018年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2018年立项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见附件1)以会议答辩的方式集中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与阶段性成果1份,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答辩时间为7月18日,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前,应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跟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尤其是经费支出所填写内容跟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内容是否一致;
(二)《中期检查报告》格式可适当做调整,但不得更改内容,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三)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阶段性成果、研究报告、获得的科研奖励等;项目申报书、立项批文或与项目无关的材料不用上交。
(四)项目检查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答辩,确实有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参会的,应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答辩。
联系人:麦合木提联系电话:289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