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2020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民族领域重大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二)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三)申报人目前未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四)如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转化;2.成果的核心内容已经出版或发表;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管理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额度为2—3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首期拨款为资助总额的80%。
(二)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确有需要延长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三)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国家民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申请人在国家民委网站下载并填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申报成果一起报科研处审核。
(二)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4份。另需撰写成果核心内容2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课题申请表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三)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材料学院为单位于10月19日上午下班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形式审核通过后的材料按要求于10月21日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麦合木提/2899202
附件:
附件:2020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表
科 研 处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