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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大学2020年度校内课题(第一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及2020年度第二批校内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0-11-03 22:29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喀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喀大办发 〔2017〕36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校内课题(第一批)经个人申报、科研处资格审查、各学院(部门)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推荐、重点及思政类项目分别按社科组和自然科学组专家评审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等环节,最终拟立项43项。(详情见附件1)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2020年度校内课题(第一批)校内课题立项的同时,喀什大学2020年度第二批校内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第二批校内课题的申报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2020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申报指南 ,2020年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指南等,着眼我校“十四五”规划发展要求和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发展方向,立足于服务“一带一路”和喀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申报。拟申报的研究选题要在上述范围及项目指南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深化、细化,增强研究的新颖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申报对象

为更好地发挥校内科研基金的激励、培育和引导作用,第二批校内课题申报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尤其是讲师、助教职称的教师,课题类别为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1万元,自然科学类2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且须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每个课题组一般应由3-5人(含负责人)组成实质性课题团队,不得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必须为项目的实际承担者。研究过程中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换课题名称、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校内课题: 

①有校内课题撤项等不良记录的的人员不得申报;②新入职、还未转正的老师不得申报(但可以参与);③有在研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厅局级项目和校内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④校内课题申报不接受教研教改课题的选题;⑤与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领域相同的题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遴选、择优推荐申报,每个学院上报的数额不得超过3项,由科研秘书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注重开展合作研究、协同创新;同时,对于各项目研究内容和学术成果要严把审查政治关,严防敌对势力在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渗透。认真组织项目的初审、论证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主持1项、参与1项。若超额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

(一)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及《活页》(见附件2)。 

(二)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13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一份,活页一式一份,申报项目审读表一份,审读表及公示材料各一份以及根据项目申报书撰写质量排序的《2020年度第二批校内课题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党总支盖章)一份交科研处(340办公室)。申请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再提交审核合格的申请书和所有材料电子版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按照“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研究项目,由科研处发文公示,学校给予经费资助。 

联系人:木尼尔丁联系电话:18099987270 

科研处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喀什大学2020年度校内课题(第一批)拟立项一览表 

附件2:喀什大学校内课题申报书及活页 

附件3:2020年第二批校内课题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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