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2019年校内课题中期检查
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喀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喀大校发〔2020〕52号)相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校内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力度,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绩效,充分发挥校内科研项目在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内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中期检查方案如下:
一、参加中期检查的对象
2019年立项的校内课题。(名单见附件)
二、中期检查工作内容和形式
中期检查形式:答辩
中期检查程序和内容:项目负责人须在2021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阶段性成果等),科研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方可参加中期检查答辩。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不在岗的准备好汇报材料后委托在岗的课题组成员汇报)围绕课题研究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及研究中遇到的难题等内容进行汇报,最后由专家组给出评价。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继续支持其项目经费报销 。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暂停项目经费报销 ,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可继续报销。
附件1:参加中期检查的2019年校内课题名单
附件2:喀什大学校内课题中期检查表
联系人:木尼尔丁联系方式:2899202
科研处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