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推动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决定启动“十四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人文社科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充分发挥人文社科基地人才汇聚、学科引领、团队协作、成果产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十四五”自治区将建设30个左右定位明晰、特色鲜明、成效突出、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人文社科基地。
人文社科基地建设要坚持对标对表于立足实际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重点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远一体格局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研究,新疆宗教演变史研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西北边疆治理研究,法治新疆建设研究,新疆教育发展研究,夯实新疆基层基础研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研究,新疆石窟寺、遗址考古和文物保护研究等。紧贴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重大要求,服务实践、服务决策、服务人才培养,在事关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在破解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上做贡献。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人文社科基地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二)研究特色突出。研究领域具有良好的基础与优势,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鼓励跨学科交叉申报。
(三)队伍结构合理。人文社科基地负责人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吸引一批与本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区内外著名专家和学者进入基地开展研究工作。并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各民族中青年学术骨干,已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
(四)科研基础较好。科研整体水平居自治区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能够组织全国、自治区性学术活动,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国际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产出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五)设施条件良好。拥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等。
(六)管理措施到位。基地具有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有2个申报名额。我校“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维吾尔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研究中心”两个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可参与本次基地申报,申报时,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基地名称、研究方向、研究团队。
(二)各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填写《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附件1)《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请于2021年4月22日14点前将报送1份纸质版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待评审推荐结束后,于2021年4月27日14点前,将申报表一式11份,佐证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37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sdxkyc@163.com。报送材料中不得有涉密或敏感信息。
联系人:麦合木提 电话:2899202
附件:
1. 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
2.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