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学校首页  部门首页  部门介绍  通知通告  规章制度  科研管理  科研平台  学术交流  学术委员会  科研成果  下载专区  工作流程  科研动态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科研处关于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1-05-07 15:19  

 

各学院(单位):

 

为了做好自治区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评委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现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的评委,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型专家应具备副处以上职务),并在其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人数不限,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条件等请按照《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实施细则》(附件1)第二章执行。

 

三、请申报学院(单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内容详细填写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专业方向尽可能填至二级学科,办公室、住宅、手机号务必填写清楚,以便工作联系。

 

四、援疆专家学者教授本学院(单位)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

 

五、请认真按照政治要求和学术标准推荐,推荐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应高度重视,履行审核程序,推荐人选应在本学院(单位)公示。表格填写完成后请先不要盖章,并于202151314点前纸质版1份报送至科研处37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sdxkyc@163.com

 

联系人:麦合木提联系电话:2899202

 

附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信息登记表

 

附件3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研处  

 

202156  

 

附件【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奖实施细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人选推荐信息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评委库”推荐人选汇总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喀什大学科研处版权所有
处长办公室:0998-2896005
副处长办公室:0998-2899203
项目管理科: 0998-2899202
成果管理科: 0998-2899203
处长邮箱: 1204104582@qq.com
          【新泉校区】喀什市东城学府大道380号
           邮编地址:84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