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喀什地区科技局为主动对接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创新规划有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面向喀什地区各行业及有关单位征集科技计划项目作为向自治区科技计划储备,以便精准做好科研成果与社会需求的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类别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入库项目分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自然科学基金、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天山创新团队计划,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项目,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类别申报内容详见附件1。
二、入库条件
(一)项目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二)项目与喀什地区重点产业的关联度高,技术创新性强,能突出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项目实施后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产业带动性强,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重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入库的具体要求,以所附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三、入库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向科研处报送自治区科技计划入库项目信息表。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对单位报送的科技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集中统一报送科研处。
(二)部门审核。科研处负责对我校报送的科技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集中统一报送地区科技局。
(三)项目入库。地区科技局统一受理我校科研处上报的科技项目。业务科室按项目类别,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库。
四、入库要求
(一)项目入库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各二级单位需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纳入科技诚信失信处理。
(二)项目入库工作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前期基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广泛发动科研人员踊跃申报,严格把好审核推荐关。
五、申报入库材料及报送时间
科技计划项目入库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各申请人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入库项目信息表(附件2)进行填报,经学院审核后,请于2022年4月20日18:00点前,将加盖学院章、分管领导签字的入库项目信息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和电子版(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集用U盘拷贝到科研处)报送至科研处371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998-2899202
附件:
1.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自治区科技计划入库项目信息表
3.自治区科技计划入库项目汇总表
科 研 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