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科协发宣字〔2022〕11号)要求,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科技厅决定开展2022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一批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扎根基层、奉献边疆,坚持科技为民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智慧力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4月上旬,主办单位联合印发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积极开展本学科、本单位“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抗击新冠疫情、服务乡村振兴等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
2.组织推荐。4月份,喀什大学科协开展本校“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组织推荐过程中要主动融入本地区迎接党的二十大宣传工作大局,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同步开展候选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展示,做好活动预热;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倾斜。经过喀什大学科协审核,择优向自治区科协推荐本校“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2-3名。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3.开展遴选。5月中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科技厅综合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对候选人进行专家遴选,确定20位2022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并从中向中国科协推选10位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
4.宣传展示。5月下旬,对2022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予以发布,在国家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各学院、各部门结合“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用好用活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力,共同营造科技界踔厉奋发、实干兴邦的浓厚氛围。
5.深入学习。各学院、各部门围绕“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讲好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感人故事,讲实科技界优良学风建设的累累硕果,讲透科学家精神,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遴选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不包括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现任厅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
4.面向基层。各学院、各部门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特别是聚焦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最终评选结果院士比例不超过20%,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科技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的有效举措。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统筹协调。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学科本单位“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推荐报送典型线索,配合做好采访、视频拍摄等宣传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坚持原则。各学院、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要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务求实效。要研究探索、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面向不同人群进行精准传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要充分考虑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力戒形式主义,使活动真正得到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受到各界群众的热情关注。
5.推荐要求。各学院、各部门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推荐顺序,推荐名额为1-2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
6.报送要求。4月23日前,各学院、各部门统一收集推荐材料后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至科研处。
电子材料要求:提供《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供推荐人选获得荣誉奖项、科研成就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推荐人选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的视频(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要求单个时长在3分钟以内,横屏竖屏拍摄均可,画面人员穿着得体,避免逆光拍摄,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推荐材料请打包并以候选人姓名+学院/部门发至科研处,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纸质材料要求: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包括《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原件3份、《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份,须加盖推荐学院/部门公章。推荐人选照片和视频请以光盘或U盘方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科研处杨昕月0998-2896036
附件:
1.“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3.“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表
科研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