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执行能力和实施力度,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地区科学技术局拟定于3月中旬,对我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服务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指导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待验收、在研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覆盖的指导服务,见物见人,力求实效。
二、指导服务内容
请各学院根据喀什地区2023年实地勘验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清单(附件1),通知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任务)书准备项目情况说明,内容包括:
(一)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文件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申请书、任务书或合同书等材料是否齐全;
2.项目目标管理情况,否按按项目目标任务完成;
3.项目验收准备情况,是否按时申请验收,需提供项目完成工作报告及项目验收材料等;
4.项目完成状况,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及科研成果、专利情况等;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承担单位是否建立科技计划项目运行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科技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包括项目经费和单位自筹资金的到位及落实情况等,查看项目资金到账通知单;
2.项目资金开支情况,检查项目经费有无超范围支出,挤占、挪用、转移、擅自转拨等问题,查看项目经费使用明细(附发票复印件);
3.财务管理质量,包括项目经费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是否合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等。
(三)对地区科技局在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建议。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实地勘验项目清单梳理,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实施情况说明材料要求条理清晰、数据科考,意见建议其实可行。
请各学院统一收集项目情况说明(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于3月10日18:00前交至科研处37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申慧老师钉钉
联系人:申慧联系电话:2899202
附件:1.喀什地区2023年实地勘验检查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