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
为加强对自治区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厅局级)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培育类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之后)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积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二)建设类项目。重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平台研究方向,设置研究选题(1.多元一体文化背景下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2.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南疆地区教育改革;3.新时代南疆地区教育发展和社会治理),开展科学研究,面向全校教育学学科征集,积极培育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战略发展类项目。资助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资助科学考察与调查、科技资料整编和科学典籍志书图籍编研、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基础性工作。由学校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所属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领域。
(四)其他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对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和适用范围实施动态调整。其他项目产出成果原则上应得到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采纳,在全区范围可推广应用。
二、经费额度
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三、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年限为2年,即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项目原则上不办理延期手续,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期的项目,仅能申请1次延期,最长为12个月)。
四、遴选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须是在喀什大学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人员;
(二)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2个项目;
(三)已获自治区教育厅立项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四)近3年内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终止、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此项目;
(五)不受理任何教学教改相关内容的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优先支持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一流本科专业及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申报建设,鼓励聚焦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系统地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二)项目申报以学院(科研平台)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各单位需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讨论,应高度重视项目初审、论证和择优推荐工作,成立由党委(党总支)书记领导下的项目审查小组,加强对各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研究内容的政治审查,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做好单位内的排序及公示工作。
六、报送要求
各单位申报项目名额分配见附件1,培育类、战略发展类及其他项目由科研处组织申报;建设类项目由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申报题目须符合设置的研究选题,依托平台必须填写)。
各单位须在2023年12月18日18:00点前完成推荐并将最后推荐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排序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及申报项目审读表(附件4,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注:所属学科请按照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填写。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如下:
项目类别 | 报送地点 | 报送时间 |
培育类 | 行政楼三楼科研处371办公室 | 2023年12月18日 18:00点前 |
战略发展类 |
其他项目 |
建设类项目 | 文科组团楼教科院A210室 |
学校拟定于12月20日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答辩会,请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表的计划人数,通知入围人员准备PPT(陈述时间约3分钟)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处:麦合木提江·卡日、申慧 2899202
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王彩霞
附件:1. 各单位报送项目名额分配表
2.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排序汇总表
4.喀什大学项目审读报告表
5.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科研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