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及依托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管理,全面掌握平台运行状况,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根据《喀什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喀大办发〔2022〕38 号)有关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范围
年度考核的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材料报送
年度考核材料(详见附件2)、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材料(详见附件3)请于2024年1月5日16:00前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章)报送至科研处34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杨昕月钉钉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依托学院要将平台建设纳入学院整体规划,支持平台负责人对平台的业务和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各科研平台要主动对接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平台发展方向,服务学院学科发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有关规定,合规合法使用经费,确保材料内容真实、详尽,平台负责人需对填报内容负责。
联系人:杨昕月 联系电话:18146936187
科研处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附件1:喀什大学科研平台汇总表
附件2:喀什大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
附件3:喀什大学科研平台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