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申请结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结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按《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交研究成果等结题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再报送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见附件):须提交《结题申请表》1份,《经费使用决算表》2份,按格式要求排版装订的《项目研究成果》1份。自筹经费项目不需要提交《经费使用决算表》。
(二)电子材料:须提交项目成果全文1份,项目成果核心内容简介1份,《结题申请表》1份。核心内容简介,是对项目成果的总结提炼,主要包括对问题的简要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要超过5000字。成果全文、核心内容简介、《结题申请表》都采用word文档格式,分别以“项目编号·成果全文”、“项目编号·核心简介”、“项目编号·申请表”命名。邮件提交时,以上3个电子文档统一放在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