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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2-20 阅读:


     

    科研平台及依托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管理,全面掌握平台运行状况,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根据《喀什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喀大办发〔2022〕38 号)有关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科研平台(详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范围

    年度考核的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材料报送

    年度考核材料(详见附件2)、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材料(详见附件3)请于2024年1月516:00前报送,纸质版(一式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章)报送至科研处34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杨昕月钉钉

    工作要求

    (一)各依托学院要平台建设纳入学院整体规划,支持平台负责人对平台的业务和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各科研平台要主动对接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平台发展方向服务学院学科发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有关规定,合规合法使用经费确保材料内容真实、详尽,平台负责人需对填报内容负责。

    联系人:杨昕月      联系电话:18146936187

     

    科研处    

    2023年1220

     

    附件:

    附件1:喀什大学科研平台汇总表

    附件2:喀什大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

    附件3:喀什大学科研平台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