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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轮新疆科普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7-18 阅读:

    各学院: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各级各类媒体创办“学科学讲科学”宣传栏目的工作要求,推动鼓励创作更多原创科普精品,繁荣我区科普创作,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自治区科协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社科联决定2023年开展4轮科普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现将第二轮征集评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科学 讲科学 爱科学 用科学”科普作品征集

    二、作品要求

    作品分科普平面作品、科普短视频、科普动漫三个类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作品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要突出新疆特色,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要注重从公众的日常生活出发,讲身边的科普知识,寻找大家熟悉但不知其所以然的现象和问题,进行科学的回答,注重体现生活中处处有科学和科学的无穷趣味,让科学技术走入生活,培养公众对科技探索的浓厚兴趣。

    三、参与对象

    活动面向有科普创作和传播能力的团队及个人,地域、年龄、职业不限。

    四、奖项设置

    由评比专家组评比确定获奖作品并颁发荣誉证书,每一轮征集活动将评比出部分入围作品,四轮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评比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100个,入围作品1000个。

    五、作品购买

    自治区科协将支付相应制作成本费用购买获奖作品。

    一等奖制作成本20万元/个;

    二等奖制作成本10万元/个;

    三等奖制作成本2万元/个;

    优秀奖制作成本2000元/个;

    入围作品制作成本200元/个。

    六、时间安排

    (一)第二轮作品征集(2023年7月17日至8月15日)

    参加活动团队或个人均可投稿。

    (二)第二轮作品评比(2023年8月16日至8月25日)

    通过邀请专家综合评比出入围作品,评比结果在自治区各宣传平台、合作媒体平台公示。

    (三)展示推广(长期进行)

    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进行数字化传播,同时通过自治区各宣传平台及合作媒体平台,开展作品展示推广。并向中国科协及主流媒体推荐。所有获奖作品将入选新疆科普资源库,获奖作品创作者将邀请加入新疆科普作家协会。

    七、有关要求

    (一)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与活动费。

    (二)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和学生参加活动,于8月7日前将统一收集的《新疆科普作品征集评比活动报名表》(附件2)和《新疆科普作品征集评比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340办公室。

    联系人:徐文婷联系电话:0998-2896036

    附件:

    1.参加活动作品要求

    2.新疆科普作品征集评比活动报名表

    3.新疆科普作品征集评比活动推荐汇总表

    4.科协LOGO

    科研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