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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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日期:2025-04-18 作者: 点击: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的工作条例。

1.实验室主任总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副主任直接分管实验室安全管理。

2.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统一学习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相关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常识。

3.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需在通风柜中进行的实验与操作,严禁外移。使用剧毒品或危险化学品,需全程采用保护措施。

4.加热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时放在不燃操作台上,并与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易燃、易爆品禁止用明火加热。使用煤气电器加热时要坚守岗位,用后及时关闭。

5.易燃易爆剧毒品领取要指定专人。室内不准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放在一起,要远离火源。

6.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7.工作结束时,要对气水源药品通风等进行认真的检查。

8.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如因违反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条例并引发安全事故的,一律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9.研究生的实验安全工作指导老师全权负责,研究生开展实验前,导师做好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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